清远日报讯 记者朱文华 通讯员吴凤英 市车改领导小组近日在全省率先启动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统一标识工作,3月起,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统一标识有“清远公务”和“监督电话:12345”字眼。
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管理,规范用车行为,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清远市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清远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经市车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统一标识工作。
按照“从严从紧、统一规范”的原则,市直参改单位所有经批准保留的公务车辆原则上都必须喷涂(张贴)统一标识。标识内容为“清远公务”和“监督电话:12345”字眼。
不能喷涂统一标识或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以及其他因特殊原因不能喷涂(张贴)标识的公务车辆,车辆所属单位可提出申请,报市财政局核准、并报市纪委(监察局)备案后可不喷涂(张贴)统一标识。
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公务车辆统一标识工作将于2月29日前组织完成,下一步,市车改办将指导、推动各县(市、区)逐步开展统一标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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