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大学附属清远中学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6日9:00至2026年3月25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者登录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932,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有关要求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条件进行校核。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采取网络方式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在2026年3月27日12:00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笔试
1.时间:预计在2026年3月28日(具体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地点:分别在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3所学校内同时进行,每名考生只能在报名时选择其中1所院校参加笔试(具体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3.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需凭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内容为学科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5.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对应招聘人数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当通过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6.笔试成绩、面试时间及地点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清远市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和“清远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现场资格审查
对通过笔试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及地点:预计4月11日在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大学城校区)进行(具体另行通知)。
2.注意事项:入围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供《“百万英才汇南粤”广州大学附属清远中学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核资料目录》(见附件3)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五)面试
面试方式为试讲。
1.时间:预计在2026年4月12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2.地点: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大学城校区)(以具体通知为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候分时向考生公布,由考生签名确认。
4.按笔试、面试所占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
综合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清远市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和“清远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7个工作日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是否递补其他考生由招聘单位决定,并按照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八)公示
根据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的结果,由清远市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和“清远教育”微信公众号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2.应聘人员须按承诺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由用人事业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4.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清远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录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三)应聘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
(四)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无关。
(六)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信息有较大差异,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七)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八)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九)招聘未尽事项将在清远市教育局官网和“清远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发布。
七、联系方式
本公告由清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3363113(工作日9:00-12:00,14:30-17:00),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763-3361196(工作日9:00-12:00,14:30-17:0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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